幼儿园中常用的直观法及其种类

直观法是一种让幼儿直接感知认识对象的方法。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配合讲述、讲解向幼儿显现实物、教具或做示范性实验和表演,借以说明和印证所讲授知识的—种方法。

直观法主要包括观察、演示、示范、范例、欣赏等。

(1)观察法。教师有计划、有目的地吸引幼儿感知客观事物的一种方法。

(2)演示法。教师向幼儿展示各种实物或直观教具,使幼儿获得关于某一事物或现象的感性认识的方法。

(3)示范法。教师通过自己或幼儿的语言、动作、声音或通过经过选择的图画、剪纸和典型事例,使幼儿进行模仿学习的方法,是各活动常用的方法。

(4)范例法。按教学要求提供给幼儿一种可模仿的榜样。

(5)欣赏法。教师指导幼儿体验客观事物的真善美,借以陶冶情感的方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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